欢迎光临东莞市东霖会计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动态 > 公司新闻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交税款如何处理
文章编辑:东霖会计  人气:1043  发表时间:2020-07-27

当前,对于市场中的大部分企业来说,其在经营期间都需在一个年度终了后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那么,如若企业在日常纳税申报期间,已多交了税款。那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如何处理?接下来,本文将带领大家对此进行详细了解!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缴税款额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材料通常,企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准备的材料主要有:


企业所得税


(1)营业执照副本(五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3)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4)地税综合报表(1-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5)元月份各税电子回单;

(6)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

(7)企业总账、明细账、记账凭证;

(8)企业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

(9)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

(10)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该程序基本为: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送相关材料。企业于年度终了后四个月内以财务报表为基础,自行进行税收纳税调整并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

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核企业所报送材料。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确定企业当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及应当补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或者对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加以退还或抵顶下年度企业所得税。

3、结清税款。企业纳税人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及应补、应退税额,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清缴税款

。以上是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交税款如何处理”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以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所需材料及操作流程介绍。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完成汇算清缴,如若对汇算清缴相关事项不够把握,便有必要对文中介绍内容进行详细了解!

服务项目/ Service Items
底部logo
全国免费服务电话0769-85787593
地址:东莞市万江区拔蛟窝社区龙景小区35号商铺 手机:137-9498 3376(微信同号) 叶先生 邮箱:526050249@qq.com
企业微信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
微信公众号

QQ咨询

在线咨询真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服务

咨询热线

0769-85787593
137-9498 3376
139-2680 4994 7*24小时服务热线

关注微信

二维码扫一扫添加微信
返回顶部